各部门、各院系:
扬州市2012-2014年度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要求各单位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一、评选范围
凡在全市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开展科技研究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与科学技术管理、专利发明与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在职科技工作者(包括非公有制企业)。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爱国主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并在下列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
1、在应用和开发研究方面实现了较大的突破,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本区域、本系统主持重点工程、科技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技术水平和成果转化率在本市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3、在科研、教学、生产和管理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具有较高的独特性见解、理论性探索、创新性论述和实用性价值,并在省以上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4、在科学技术普及、智力开发、新技术推广和科技咨询服务等活动中成绩显著,或长期工作在科研生产第一线,刻苦钻研,艰苦创业,作出了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5、具有较高的科技管理和组织领导才能,科技管理绩效和人才培养工作在市以上同类中处于领先水平,并被省以上推广应用。
三、推荐名额
全市推荐名额为36名,我校分配名额1名。
四、推荐材料及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5年3月5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科技处杨萍老师处:
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八份,正反打印,不要装订,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并附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发送至yzyangping@163.com。
2、证明材料一份,包括候选人在2012—2014年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以及获奖证书等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一册,封面标注姓名、所在单位、推荐单位。
申报所需表格可从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kx.yangzhou.gov.cn/)
科技产业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