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土地学会成立二十周年和学会四届理事会履职的第一年。省土地学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省土地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要求,以省科协组织实施的提升学会服务创新能力计划为契机,围绕全省经济工作大局和土地管理中心任务,认真做好学术、科普、建言、服务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土地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国土资源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奋力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学术交流,提升学术成果质量。一是推进学术研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学会2013年度学术研究指导意见,指导、引领本年度学术研究的重点和方向。做好2012年度土地管理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工作。二是开展专题研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年度工作中心,围绕土地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以进一步增强促进“双保”破解“两难”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土地制度创新、以土地节约利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为重点内容,组织进行广泛深入的专题研讨,提出可行性建议,为政府决策服务。三是搭建交流平台。围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的土地前沿问题,通过召开学术年会、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四是推进外向交流。会同市县学会和省学会分支机构等,做好省际学会交流工作,组织省外专题考察。积极开拓国际和对港澳台地区的土地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做好台湾高雄地政士公会的来访接待工作,力促苏台两地土地学术交流、学者互访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科普宣传,扩大土地国策社会影响。一是开展土地科普活动。积极参加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科协组织的地球日、土地日、科普周等活动,大力宣传土地国情国策,普及土地科技知识。二是丰富科普形式。利用学会杂志、网站、简报等平台,通过编辑、出版、发行土地科技书刊、手册及光盘等,及时传播最新的土地管理政策和土地科普知识。年内,组织落实《江苏土地》杂志改版优化事宜。三是实行上下联动。指导各分会、各市县学会,通过在报纸上开设专栏、组织国土资源科普知识竞赛、编发科普短信、印发宣传海报等方式,实现土地科普工作持续化、常态化。
三、加强社会职能承接,拓展学会发展空间。一是做好相关机构资质管理工作。配合厅规划处、耕保处,加强对土地规划机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做好资质认定、评级和年审工作。二是承接课题研究任务。发挥学会分支机构的专业支撑作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骨干作用,积极承担省厅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土地专项课题研究任务。三是配合开展科技评奖评优。发挥学会优势,积极争取承担科技成果鉴定、评奖、发布、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任务。配合省厅、省科协,开展全省土地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同时,要鼓励广大的土地科技工作者和会员投身于面向社会的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资质认定、科研论证、技术咨询、成果鉴定、职称评定等服务工作。
四、加强会员服务工作,激发会员科技创新积极性。一是做好会员管理工作。吸收有志于土地科技事业的人士加入学会组织,尤其是注意吸纳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土地科技工作者。同时,做好现有会员会籍的网上登记工作。二是开展培训教育。配合省厅有关处室,有针对性地举办土地管理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有关土地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继续教育,为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服务。三是搭建老土地科技工作者交流平台。结合纪念省土地学会成立二十周年,举办第四届全省老土地工作者联谊活动。四是广开服务渠道。优先为会员提供科研资讯、寄送科技刊物、提供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同等条件下为会员优先发表各类文章、优先推荐论文参评各种奖项。五是搭建土地文化活动平台。通过网站、杂志等对外窗口,为有文学、书画、摄影等专长的会员提供展示才能的舞台。编辑出版学会二十周年成果画册。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完善换届报批手续。按照省科协、省民政厅的要求,及时完成换届后社团负责人、法人代表、分支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的变更手续,并下发相应文件、印制会刊予以明确。二是建立健全学会工作机构和分支机构。指导各工作委员会和分会健全组织,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发挥能动作用,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三是加强与市、县学会的联系。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会工作座谈会,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研讨,交流经验和学术成果,促进共同提高。四是规范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做好本年度的会费收取工作,清缴上年度的欠费。对于长期不履行义务、不缴纳会费的团体会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五是梳理、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推进学会工作体制、机制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江苏省土地学会